编号 zgly000125154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运输动物是否应携带“非疫区证明”
作者 王俊玮
作者单位 河南省淮滨县畜牧局动检站 464400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2002年07期
年份 2002
分类号 S851.3
关键词 非疫区证明 《动物防疫法》 检疫合格证明 产地检疫 动物检疫 检疫员 运输 动物产品 消毒站 检疫证明
文摘内容 随着我国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 ,畜牧业得到长足发展 ,动物及其产品交易量也与日俱增。我国加入WTO后 ,既给畜牧业发展带来了机遇 ,也带来了挑战 ,动物及其产品的安全性成为畜牧业发展的首要问题。为保证动物及其产品安全进入流通市场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26条规定 ,部分省、市、自治区畜牧局在报请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 ,在省境边界设立了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 ,对流经本省进入流通领域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查证验物 ,检疫消毒 ,防止疫病传入 ,消毒站检疫员按照《动物防疫法》第16条、39条规定 ,对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查验《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