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06541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一起因无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托运马皮一案的处理和分析
作者单位 乌鲁木齐市畜牧兽医检疫草原工作总站!830063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1999年04期
年份 1999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检疫证明 动物产品 处理和分析 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防疫法》 乌鲁木齐市 运载工具 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清楚 检疫员
文摘内容 1案情介绍1999年1月20日15时,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查获马某等由塔城收购并托运经乌市至河北省的马皮(原皮),共计5303张,价值26500元,托运费1万元,当时马某不能出示该车皮的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兽医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将该车马皮封存留验,马某下午17:3O分从XX市扑来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经核查,证物不符,马某违法事实清楚,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为证,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第42条规定。2处理根据马某的违法事实,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五十条规定和农业部《农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首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