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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林业金税费征收制度改革 实施伐前预收金税费办法



编号 zgly000113865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加强林业金税费征收制度改革 实施伐前预收金税费办法

作者 林金武  金建桓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4年05期

年份 1994 

分类号 F326.2 

关键词 制度改革  木材采购站  税费征收  林业金费  林业站  林木采伐许可证  财政收入  加工用材  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实施办法 

文摘内容 建阳县是福建闽北林区县,属全国重点产材县之一,林业收入占县财政收入的四分之~强,是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林业生产和维持简单再生产的主要资金来源。因此林业金税费的征收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历来为各部门所重视。从几年征收林业金税费的情况看.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从财税和审计检查中,发现存在不少的问题和漏洞,偷漏金税费的现象较为普遍,一定程度影响林业金费征收和财政收入。为此,经建阳县政府批准,从1993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木竹采伐前预收金税费办法,从实施一年的情况看,成效十分明显,取得预期的效果。一、预收全税费实施办法林委经与财政局、税务局充分的研讨,认为伐前预收金税费符合“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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