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61688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该案责任到底由谁来承担?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3年12期
年份 2003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林木采伐许可证 木材税费 林业站 税费征收 林业部门 采伐指标 林业主管部门 滥伐林木罪 伐区调查设计 采伐经营
文摘内容 2002年5月,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务江乡两岔村火烧棚组申请采伐本组拐冲源山场林木的报告,预安排林木采伐指标152立方米。随后务江乡林业站为火烧棚组作了采伐林木的伐区调查设计。规划采伐面积2.3公顷,采伐方式为皆伐,采伐树种为杉木146立方米,松木6立方米。伐区确定后,火烧棚组便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伐区内的杉、松林转卖给了木材老板盘和平、岑造用两人。盘和平、岑造用两人与火烧棚组签订了林木采伐合同。务江乡林业站向盘、岑两人按伐区设计数额预征了木材税费12920元,随即务江乡政府也向盘、岑两人预征农业特产税5980元。为了不让木材税费流失,务江乡林业站还责令购材方(盘、岑)和卖材方(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