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412832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美国从2006年1月起对导致过敏的食品要有标识
作者 席炎
母体文献 中国食品学报
年卷期 2006,6(1)
页码 451-452
年份 2006
分类号 TS202.3 S858.28
关键词 过敏现象 美国政府 食品 标识 致敏性 保护法 消费者 食用 乳类 坚果
文摘内容 美国约有2%的成人和5%的儿童食用某些食品后有过敏现象。在每年急救处置的约3万人中就有150人死亡。美国政府指出: 在导致过敏的食品中有90%是以下8种食品: 乳类、蛋类、鱼类、贝类、坚果、花生、小麦、大豆。在2004年的消费者保护法中提出: 从2006年1月起对致敏性食品有注释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