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0653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动物防疫监督与食品卫生监督对动物产品监管权限的切割点
作者单位 包头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014040 包头市兽医工作站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1999年04期
年份 1999
分类号 D922.4
关键词 食品卫生监督 动物产品 动物防疫监督 《动物防疫法》 监管权 监督机构 监督检验工作 包头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食品卫生法》
文摘内容 动物防疫监督检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都是依法履行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均属于政府监督管理职能。两个部门相衔接,各行其政,既有衔接又有配合,也有区别,共同完成预防、控制、扑灭人畜传染病,保护畜牧业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的职责。有人片面地理解《动物防疫法》第四条规定,即动物产品一经检疫(验)合格出场,就不屈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监管,而应由卫生防疫部门监管;有的地方甚至按上述理解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引用和依照《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下称两法)条款,澄清认识。《动物防疫法》授权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动物屠宰和进入流通领域的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验监督。第四十一条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