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52658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捐赠货物的发票开具及会计处理
作者
汪文弢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5年09期
年份
1995
分类号
F231
关键词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开具
增值税会计
会计处理
接受捐赠
进项税额
增值税额
资本公积
应交增值税
原材料
文摘内容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第四条规定七种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之一是“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但是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中,则明确规定: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科目。这两个规定在捐赠货物时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出现了矛盾,使企业在执行时无所适从。对这个问题,笔者认为,不能简单地用“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按税收规定办理”的原则来处理,而应当具体分析其矛盾所在,相应对两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