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447638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跨越欧盟签证障碍的方法探究
作者单位
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母体文献
口岸卫生控制
年卷期
2006,11(1)
页码
9-10
年份
2006
分类号
R185
关键词
欧盟各国
障碍
签证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展中国家
世贸组织
动物源性食品
检验检疫机构
健康证书
水产品
文摘内容
2004年7月16日, 欧盟通过决议, 宣布解除对来自中国的虾类、养殖鱼类及其他一些动物源性食品的进口禁令。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非常重视, 立即行动, 采取有效措施, 着手对输欧水产加丁企业进行全过程监管, 确保生产的虾类产品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微生物、包装、标识等符合欧盟的要求, 并终于在2004年11月促成近三年来我国首批对虾跨越重重障碍顺利进入欧盟。但在之后的几批货物虽然顺利运抵欧盟, 欧盟各国官方提出的新的签证要求又使汕头的水产企业犯了难。意大利、法国、希腊、西班牙、葡萄牙等国陆续要求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各种语种的输欧水产品《健康证书》, 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语种证书, 则不予办理通关手续, 有些欧盟的进口商更以此作为谈判的筹码, 趁机压价。欧盟官方的这种做法并不违反世贸组织的非歧视原则, 因为尽管世贸组织规定了“一成员必须主动给予世贸组织其他成员无条件、永久的、普遍的、多边的最惠国待遇, 但是, 在特定情况下, 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少数成员的特殊利益需要, 在特定条件下, 可以对最惠国待遇提出例外请求, 经世贸组织许可后, 可以暂时背离最惠国待遇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