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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输电线路保护区内林木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吗?



编号 zgly000120241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砍伐输电线路保护区内林木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吗?

作者 蒲少华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1999年01期

年份 1999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输电线路保护  林木采伐许可证  被处罚主体  供电部门  《森林法》  滥伐林木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决定  林业主管部门  盗伐林木 

文摘内容 [案清简介]1998年2月20日,某县供电所所长杨某,以供电输电线路需要“扫清”为名,要求职工肖某安排劳力,在“四五”发电站输电线路原4—5米的保护区的基础上,再加宽砍树到9-10米。职工肖某曾提出本经审批砍树是否违法的疑虑,杨某表态说:“你只管请人欣就是,一切后果由我承担。”据此,肖某请来劳力,将树拦腰砍断。由于群众意见很大,砍了249米长的距离就停止了。群众举报到县林业局。县林业局经过调查和现场勘验查实,被砍松树属集体所有,树高都在6—10米,胸径6-14厘米,共砍伐573株,计立木蓄积18立方米。县林业局认定肖某的行为为滥伐林木,依照《森林法》第34条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第22条立规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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