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0241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砍伐输电线路保护区内林木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吗?
作者
蒲少华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1999年01期
年份
1999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输电线路保护
林木采伐许可证
被处罚主体
供电部门
《森林法》
滥伐林木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决定
林业主管部门
盗伐林木
文摘内容
[案清简介]1998年2月20日,某县供电所所长杨某,以供电输电线路需要“扫清”为名,要求职工肖某安排劳力,在“四五”发电站输电线路原4—5米的保护区的基础上,再加宽砍树到9-10米。职工肖某曾提出本经审批砍树是否违法的疑虑,杨某表态说:“你只管请人欣就是,一切后果由我承担。”据此,肖某请来劳力,将树拦腰砍断。由于群众意见很大,砍了249米长的距离就停止了。群众举报到县林业局。县林业局经过调查和现场勘验查实,被砍松树属集体所有,树高都在6—10米,胸径6-14厘米,共砍伐573株,计立木蓄积18立方米。县林业局认定肖某的行为为滥伐林木,依照《森林法》第34条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第22条立规定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