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77981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被胁迫伐树该如何处理?
作者
公平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4年08期
年份
2004
分类号
D922.6
关键词
滥伐林木
采伐许可证
林业主管部门
树木
行政处罚决定
《森林法》
适用法律
一审判决
被告
村民委员会
文摘内容
【案情简介】2001年,某村因承包地调整,村干部上门通知村民丁某,要求3天内将其栽植在原承包地内的100余棵尚未成材的杨树伐掉,并强调如不能按期完成,村里将出义务工代其清理,费用由丁某支付。丁某即在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树全部伐掉后被举报。据林业主管部门调查,决定按《森林法》第39条第二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和《行政处罚法》第27条关于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责令丁某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送达后,丁某不服,以“砍伐林木是出于无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