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7802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砍伐有病虫害的死树应作何处理?
作者单位 林律师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4年09期
年份 2004
分类号 D922.6
关键词 病虫害 《森林法》 林业主管部门 林木采伐许可证 盗伐林木 从轻处罚 死树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农村居民 实施条例
文摘内容 [案情简介]2001年1月28日,范某得知本镇米山村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米山北坡砍伐有病虫害的松树。次日清晨,范某便到该地段用刀、锯盗伐了35棵赤松,将树头和树枝去掉后,用小推车向家中搬运,途中被米山村治保主任及4名村民抓获。2月2日市林业局作出处理决定,并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范某在米山村山林偷伐赤松35棵,决定范某赔偿损失350元,交纳补种费180元,对其罚款1750元。范某不服,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维持市林业局对范某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案件评析]市林业局的处罚决定基本正确,但责令范某缴纳补种费缺乏直接法律依据,法院判决全部维持不当。一、关于此案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