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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不能授权乡镇林业站实施林业行政处罚



编号 zgly0001278125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林业局不能授权乡镇林业站实施林业行政处罚

作者单位 林律师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4年12期

年份 2004 

分类号 D922.6 

关键词 行政行为  乡镇林业站  林业主管部门  林业局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职权  县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盗伐林木 

文摘内容 [案情简介] 村民李某因建鸡棚缺少顶木,便偷偷砍伐本村集体林木31棵,并连夜运回家。乡林业站接到报案后,立即到县林业局作了汇报。由于人员少、工作忙,县林业局便要求乡林业站全权查处该案。林业站进行了调查取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以林业站的名义,对李某作出了责令补种树木、没收所伐林木和罚款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李某对乡林业站的补种树木及没收所盗林木的处罚决定没有异议,但认为林业站对所盗林木的价值作价太高,以致罚款数额太大,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县林业局无权授权乡林业站实施林业行政处罚,该案中乡林业站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其行为属越权行为,于是判决撤销乡林业站对李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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