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4524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用火不慎 付出代价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2年02期
年份 2002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防火隔离带 安全防范措施 被告人认罪 森林防火期 中方县 县级人民政府 林业法规 失火罪 烧荒用火 人民法
文摘内容 被告人黄先根无视国家林业法规,在林区烧荒,不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造成山林火灾,日前被中方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黄先根系中方县竹田村人。2001年3月27日上午,黄先根与其妻、儿等5人来到本村打谷冲自家的荒地烧荒。12时许,被告人黄先根用打火机点燃荒地的一堆茅草,由于烧荒前没有开设防火隔离带,亦未采取其它有效防范措施,造成山林火灾,烧毁荒地两侧的马尾松幼树9401株,过火面积2.87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万元。中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先根无视国家林业法规,在林区烧荒用火,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也未采取任何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导致山林火灾,构成失火罪,但鉴于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