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源: 中文期刊论文

擅自砍伐自留山上的林木 犯罪!



编号 zgly000124539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擅自砍伐自留山上的林木 犯罪!

作者 廖景憧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2年07期

年份 2002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自留山  滥伐林木罪  林木采伐许可证  被告人  构成犯罪  中方县  县人民检察院  立木材积  人民法  混交林 

文摘内容 日前,中方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潘圣录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潘圣录系中方县牌楼镇阳合垅村村民。1984年潘圣录在本村长湾垅自己的自留山上营造了一片杉、梓混交林。林木成材后,潘圣录为了自己修建房屋,于1999年2月至2000年9月间,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便擅自在该自留山上砍伐杉、梓木,加工成屋料。经林业技术鉴定,所伐林木折合活立木材积计17.17立方米。为此,中方县人民检察院以滥伐林木罪对潘圣录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中,被告人潘圣录辩称自己砍伐林木是为了建房用,并且所伐林木是自己自留山上的自造林木,不构成犯罪。中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

相关图谱

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