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4535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肆意滥伐松树树 刑判!
作者
林晓梅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2年05期
年份
2002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松树
被告人
林业主管部门
林木采伐许可证
立木材积
自留山
滥伐林木罪
有期徒刑
会同县
人的行为
文摘内容
3月4日,会同县人民法院对买卖松树构成滥伐林木的被告人徐显毕、唐昌剑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徐显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7000元;被告人唐昌剑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7000元。2001年3月,徐显毕到岩头乡白市村找到唐昌剑和林跃花,向他们联系购买松树。经协商后,徐以1600元的价格买下了唐及其兄嫂林跃花两户在桂力山自留山上的松树。双方约定,由唐写出申请采伐林木许可证的报告,徐负责办理采伐手续。在唐向林业主管部门写了申请报告后,徐未等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就雇请劳力砍伐松树47株,计活立木材积26.031立方米,其中砍伐唐昌剑出卖的自留山上的松树29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