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4535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肆意滥伐松树树 刑判!
作者 林晓梅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2年05期
年份 2002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松树 被告人 林业主管部门 林木采伐许可证 立木材积 自留山 滥伐林木罪 有期徒刑 会同县 人的行为
文摘内容 3月4日,会同县人民法院对买卖松树构成滥伐林木的被告人徐显毕、唐昌剑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徐显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7000元;被告人唐昌剑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7000元。2001年3月,徐显毕到岩头乡白市村找到唐昌剑和林跃花,向他们联系购买松树。经协商后,徐以1600元的价格买下了唐及其兄嫂林跃花两户在桂力山自留山上的松树。双方约定,由唐写出申请采伐林木许可证的报告,徐负责办理采伐手续。在唐向林业主管部门写了申请报告后,徐未等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就雇请劳力砍伐松树47株,计活立木材积26.031立方米,其中砍伐唐昌剑出卖的自留山上的松树29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