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434621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7类林产品税收有优惠
学科分类
220.65;林业经济学
母体文献
北京农业
年卷期
2006,(12)
页码
45-45
年份
2006
分类号
F326.2
关键词
林产品
木材综合利用
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部门
生产加工
政策
增值税
文摘内容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 自2006年1月1日起-2008年12月31日止, 对纳税人以木材“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 由税务部门继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这是国家鼓励木材综合利用的一项重要政策,体现了这方面政策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