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434621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7类林产品税收有优惠
学科分类 220.65;林业经济学
母体文献 北京农业
年卷期 2006,(12)
页码 45-45
年份 2006
分类号 F326.2
关键词 林产品 木材综合利用 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部门 生产加工 政策 增值税
文摘内容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 自2006年1月1日起-2008年12月31日止, 对纳税人以木材“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 由税务部门继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这是国家鼓励木材综合利用的一项重要政策,体现了这方面政策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