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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判决野生动物刑事第一案



编号 zgly0001201934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合浦县判决野生动物刑事第一案

作者 周安 

母体文献 广西林业 

年卷期 1999年03期

年份 1999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野生动物保护法  合浦县  濒危野生动物罪  被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事  县人民检察院  保护动物  开庭审理  有期徒刑 

文摘内容 曾经县、省、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单位报道的发生在合浦县非法运输野生濒危保护动物一案,近日由合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分别对被告人陈益易、李太武作出判决。陈益易伙同他人在东兴非法收购国家一级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蟒蛇78条,732公斤,由陈益易押运,李大武驾驶经过改装的粤GY1070小货车从东兴运往广东,1998年12月6回途经合浦县山口木材检查站时被查获。合浦县人民检察院于今年2月3日以被告人陈益易、李太武犯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法院提出公诉。经过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陈益易、李太武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且情节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一款,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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