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9245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简析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团伙案
作者单位 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364100
母体文献 野生动物
年卷期 1998年06期
年份 1998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非法猎捕 濒危野生动物罪 被告人 团伙 量刑情节 县人民法院 人的行为 县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 选择性罪名
文摘内容 [案情]被告人朱碧生、朱国山、朱良忠,均系福建省平和县芦溪镇九曲村农民,因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于1998年1月14日被依法逮捕。上述三名被告人,于1997年12月5~28日期间,结伙窜至该省永定只大溪乡、抚市镇周围的山林里,实施布设宽2M、长40M的尼龙捕鸟网13张,非法猎捕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猫头鹰11只和其他鸟类山鸽67只,共中,活体猫头鹰4只和山鸽22只,被永定县林业公安机关收缴放生;其余猫头号鹰7只和山鸽45只,被其非法出牟利6000余元,三人平分。审判1998年月26日,永定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朱碧生、朱国山、朱良忠,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永定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