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31018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本案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作者 廖景憧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1年08期
年份 2001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保护野生动物 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收购 被告人 国家重点保护 主观方面 运输 经营许可证 县人民检察院 林业部门
文摘内容 【基本案情】李某于2000年4月21日向某县林业局申办了“省定三级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为牟取非法利润,于同年10月26日在该县某镇集贸市场上以每只2元的价格购得当地俗称“猫公雀”幼崽19只、“腰子”1只。次日上午,李某将该批野生动物装进编织袋,乘中巴车欲运往本市城内销售,结果被该市森林公安支队查获。经鉴定,19只“猫公雀”学名为鸮形目草鸮科草鸮(Tytocapensis),“腰子”为隼形目鹰科褐耳鹰(Accipiterbadius),均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001年2月8日,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提起公诉,要求法院判处。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