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5258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几个问题
作者单位 黑龙江省塔河林业局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5年06期
年份 1995
分类号 F275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 会计处理 税前会计利润 时间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 计税工资标准 纳税所得 应交所得税 财务制度 优惠政策
文摘内容 企业按照财会制度计算的交纳所得税前的利润或亏损总额(以下简称“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计算的一个时期的利润或亏损总额(以下简称“纳税所得”)之间由于包括的内容和时间不同而产生差异,由此导致会计上和税收上对应纳所得税的计算也出现差异。因此,企业在缴纳所得税时,要以税前会计利润为基础,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加以调整计算出纳税所得,据此计算和缴纳所得税。企业在年终计算应交所得税时,要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要求,以税法为依据,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做好纳税调整。一、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永久性差异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永久性差异,是指二者由于计算口径不同,即所确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