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93415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不懂法 酿苦果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5年01期
年份 2005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失火罪 县人民法院 “母爱” 从轻处罚 投案自首 棉花杆 村委会 县人民检察院 包庇罪 森林防火期
文摘内容 近日,汝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的失火、包庇案:一名16岁的少年被认定犯失火罪,免予刑事处罚;该少年所在村原村委会主任以及该少年的母亲均被认定犯包庇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此葚案告诫人们:不懂法,终究要吃苦果。少年不慎引发山火去年2月13日上午10时许,汝城县三星镇星村女村民袁留娥与16岁的儿子何强(化名)一起,推着板车来到自留地里拔棉花杆,准备挖地种菜。过了约半个小时,将棉花杆拔完装上板车后,何强见地里长满了茅草,为图省事,便拿出随身携带的火柴将地里的茅草点燃。袁留娥见火越烧越大,担心引起山火,急忙叫何强一起用树枝将火扑灭。过了一会,防火意识淡薄的何强又问母亲:“还烧不烧?”袁留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