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8423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私宰肉”上市该如何处理?
作者
谢东
作者单位
浙江省杭州市畜牧兽医总站 310020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2004年02期
年份
2004
分类号
D922.1
关键词
私宰肉
《动物防疫法》
处理方法
检疫证明
没收违法所得
补检
宰后检疫
集中检疫
检疫质量
无害化处理
文摘内容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日常的监督检查过程中 ,常常会遇到“私宰肉”上市的情况。“私宰肉”顾名思义就是私屠滥宰的猪肉 ,它是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 ,《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禁止经营 ,而且对于经营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产品的行为 ,《动物防疫法》也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 ,对于“私宰肉”上市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按照《动物防疫法》进行处理。但在实际处理过程中 ,由于法律条款不够完善 ,遇到具体情况往往处理起来难度较大 ,处理效果也不甚明显。通常对于“私宰肉”上市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笔者试从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的角度对此进行分析。1分析方法一 :发现“私宰肉”上市 ,对未售出的“私宰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