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61725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递延税款科目——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的桥梁
作者 孙福明
作者单位 浙江嘉兴诚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2003年01期
年份 2003
分类号 F231
关键词 递延税款 会计制度 税收政策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应交所得税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应交税金 固定资产折旧 纳税调整
文摘内容 在会计实务工作中,常常会遇到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所得税政策不一致的情况,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制定已逐步淡化了税收政策,而当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时,无论会计如何核算,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纳税前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税法又一字不提,遇到此类问题,会计人员无所适从。按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不能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同时规定计提八大资产减值(跌价)准备,在利润总额前扣除等。据此,企业的各项债权年末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时,经批准其差额必须提取坏账准备;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84号文的规定,经批准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按年末余额的5‰计提的坏账准备可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