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保护能力
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体系,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启动《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后,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作为编制成员单位,举办了座谈会,经过认真调研,反复磋商,就执法主体、执法取证、植物新品种引导等部分向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意见。《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颁布施行后,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系列普法活动。先后到省内高校组织《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社会的知晓度,扩大了《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影响力。
开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2021年,省财政给予专项保护经费10.5万元,用于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与执法、植物新品种培训、植物新品种摸底调查等工作。严格执行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检验检疫、标签、档案等管理制度,加强林草种苗监管,加大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假冒植物新品种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林草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发布国家、省内最新的植物新品种保护、销售相关政策和信息。
加强学习提升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保护能力。健全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2021年10月,举办了全省植物新品种保护及质量抽查检验保护班,建立统一协调的执法标准、证据规则和案例指导制度。11月,组织局19名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提升了林草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2.坚持科技引领示范,推动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2021年7月,重点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发展中心在辽宁省开展的‘辽瑞丰’核桃和‘圆大硕种’文冠果植物新品种转化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和指导,对2个项目的方案制定、母树扩繁,嫁接改造、采穗圃建立、业务培训等环节进行了调研、指导,制定项目验收计划,确保新品种转化项目高质量完成。
引导辽宁省林草行业植物新品种权单位搭建沟通平台,建立沟通机制,推动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专利协同运用对接,促进专利共享和新品权转化。大连大学、大连民主大学、辽宁省经济林研究所3项蓝莓、文冠果、核桃的植物新品种权成功转让,转让费分别为200万元、30万元和30万元。实现了林业植物新品种成果转化新突破,初步尝试以市场牵引为动能,多环节良性联动的新品种推广产业链,塑造育种专家、品种运营商、种植者多方利益共赢的果树产业健康新业态,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新发展模式。
3.多角度多维度助力植物新品种生态产业提质增效
从标准角度抓植物新品种标准化建设。给予大连大学省级蓝莓新品种标准化生产试点任务,加快制定蓝莓标准体系,开展标准推广项目,提升蓝莓新品种苗木质量。针对抗逆木本油料文冠果存在的低产低效现状,积极组织制订了3项技术规程,为规模化繁育优质新品种‘辽冠1号’‘辽冠8号’提供技术保障和生产指导,实现文冠果低产实生林的高接换优丰产改造。
从食品安全角度抓植物新品种高质量发展。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结合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对丹东和大连地区越橘属蓝莓新品种“森茂系列”品种进行的10批次农药残留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对企业颁发了合格CMA认证报告,确保了可食用的植物新品种质量安全。举办了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培训会,会议强调了对植物新品种的质量安全问题,重点发展文冠果、沙棘、蓝莓等植物新品种优势产业,积极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提升了植物新品种质量安全重视程度,确保守住植物新品种食品安全底线。
从科研平台角度抓植物新品种成果转化。由大连民族大学牵头举办了文冠果产业国家创新联盟发展论坛,会议围绕着文冠果良种和新品种培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乡村绿色产业链,培养技术林农及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方面进行开展,发挥了文冠果产业国家创新联盟在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方面的引领作用。
从乡村振兴角度抓植物新品种社会效益。省内相关高校持续加大植物新品种科研投入。大连民族大学先后投入了2600万元建设木本油料研究平台,在40余项国家省市科研项目资助下,培育了授权植物新品种8个,获授权发明专利8项,在贵州铜仁进行新品种苗木繁育推广,培育苗木120万株,项目推广1200亩。大连大学先后在20余项国家省市科研项目资助300万元,培育了授权植物新品种35个,获授权发明专利20余项,扶持省内蓝莓种植企业30多家,种植户3000多户。(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