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参与浙江省知识产权“一件事”建设
总结浙江省“十三五”林业知识产权成果,积极参与数字化改革。2021年是知识产权信息化改革之年,省林业局积极参与浙江省知识产权在线平台建设,及时提供林业植物历年授权新品种数据和“十三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不仅为知识产权的信息化改革提供数据支撑,而且也为制定《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提供数据。
2.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植物新品种保护能力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印发《浙江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林业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林业部门围绕主题创新宣传形式,面向花卉苗木生产经营单位等主要对象,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如何认识植物新品种》宣传册等科普宣传资料。会同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设植物新品种宣传展区,制作林业植物新品种视频和展板,4月26日在杭州植物园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植物新品种”宣传,提高公众对林业植物新品种知晓率和关注度;编印《浙江林业授权植物新品种(2001—2020年)》一书,为执法监管、办案提供依据;在《浙江林业》杂志上宣传推介植物新品种(观花紫薇、桂花、蜡梅和观叶乌桕),便于各地选择推广和转化应用。
汇聚行业合力展现成果。紫薇产业国家创新联盟第一次大会暨紫薇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在浙江海宁召开,专家云集共商紫薇育种新目标和产业化进程。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浙江省花卉协会等精心筹备上海第十届花博会浙江园馆,杜鹃属、紫薇、涌金、金玉桂花等30多个新品种参展,20多个新品种获奖,通过杂志、网络、会议和参展等方式,展现植物新品种的应用潜力和影响力。
强化业务培训和责任传导。4月举办全省林业知识产权培训班,来自全省11个地市从事新品种保护工作人员和近3年品种权人共80多人参加培训,邀请专家讲解林业植物新品种申请、保护与执法,回顾浙江省植物新品种工作历程和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增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人员责任感使命感。将林木种苗执法、林业知识产权工作列入《2021年度各市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压实工作责任。
3.开展新品种权保护专项行动,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要求,浙江省持续组织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印发了《浙江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制定行动方案,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广泛宣传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组织人员深入苗圃、繁殖场、种苗(花卉)交易市场、经营门店等重点场所开展检查,打击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繁殖、销售林业授权品种,假冒林业授权品种以及销售林业授权品种时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行为。2021年春季联合开展种苗质量抽查和检查植物新品种保护情况。通过抽查和专项行动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规范种苗交易市场,依法保护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汇总各地检查情况,走访苗木经营户86家,未发现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浙江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