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林草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林木、竹、草本、木质藤本、观赏植物、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和中药材等植物属(种)。农业和前九批林草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涉及的属(种)不在推荐范围内(详细情况可查阅中国林业知识产权网站)。
二、推荐条件
推荐植物属(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适宜三北地区种植的耐旱、耐盐碱、适应性和抗逆性强树种、草种。
(二)有利于草原生态修复和生产力提升的多年生乡土草种。
(三)有利于提升森林质量、森林景观的珍贵树种、彩化树种。
(四)适宜林下种植的耐阴、适应性强和药性优良中药材。
(五)有利于培育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满足产业、市场和公众迫切需求。
(六)我国育种资源较丰富且具有一定育种优势,新品种创制活跃,新品种数量较多。
三、推荐要求
推荐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林草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推荐表”,于2024年12月13日前将推荐表扫描版发送至邮箱kjzxxpc@cnpvp.net。推荐属种已编制DUS测试指南的可随推荐表一并发送至邮箱。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邮 编:100714
联系人:王地利
电 话:010-84239103
附件:林草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推荐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关键词 植物新品种 知识产权 植物新品种保护 植物新品种权 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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