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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关于征集林草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林草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林木、竹、草本、木质藤本、观赏植物、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和中药材等植物属(种)。农业和前九批林草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涉及的属(种)不在推荐范围内(详细情况可查阅中国林业知识产权网站)。
  二、推荐条件
  推荐植物属(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适宜三北地区种植的耐旱、耐盐碱、适应性和抗逆性强树种、草种。
  (二)有利于草原生态修复和生产力提升的多年生乡土草种。
  (三)有利于提升森林质量、森林景观的珍贵树种、彩化树种。
  (四)适宜林下种植的耐阴、适应性强和药性优良中药材。
  (五)有利于培育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满足产业、市场和公众迫切需求。
  (六)我国育种资源较丰富且具有一定育种优势,新品种创制活跃,新品种数量较多。
  三、推荐要求
  推荐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林草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推荐表”,于2024年12月13日前将推荐表扫描版发送至邮箱kjzxxpc@cnpvp.net。推荐属种已编制DUS测试指南的可随推荐表一并发送至邮箱。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邮 编:100714
  联系人:王地利
  电 话:010-84239103
  附件:林草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推荐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关键词 植物新品种  知识产权  植物新品种保护  植物新品种权  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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