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1836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林业处罚de一个案例
作者 黄有斌
母体文献 中国林业
年卷期 2000年02期
年份 2000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宣州市 采伐许可证 木材 非法收购 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采伐证 具体行政行为 电话通知 行政处罚决定
文摘内容 [案情]1998年11月,因兴修安徽省宣州市东干渠高文支渠,需砍伐宣州市文昌镇川山村占鸡山三分之一面积的集体林木。当月24日,川山村委员会(下称“川山村”)决定将鸡山林木全部拍卖。29日,该村与包玉华、包光明、包庆年签订《鸡山林木出售合同》,约定川山村将鸡山林木全部出售给包玉华等3人,总价款7700元,“出口证明、农特产品税由甲方(注:即川山村)承担,或在本镇范围内的一切税收由甲方承担。”当日,包玉华3人将7700元交付川山村。合同签订前后,川山村均未办理鸡山林木的采伐许可证。包玉华3人在未验明林木采伐许可证,询问川山村办理采伐许可证一事未果的情况下,即雇请人员于1998年12月中旬至次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