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源: 中文期刊论文

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适用——《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



编号 zgly000134072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适用——《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

作者 陈耀东 

作者单位 南开大学法学院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保健 

年卷期 2008年08期

年份 2008 

分类号 D923 

关键词 善意取得制度  物权法  所有权人  无权处分行为  受让人  交易安全  不动产  财产所有权  法律规定  所有人 

文摘内容 所谓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人,将财产非法转让给第三人后,如果第三人取得该财产时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则可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例如,甲因要进城打工,将他所有的一条毛驴托付给朋友乙饲养,乙未告知甲就把毛驴擅自卖给了毫不知情的丙,如果甲向丙索要这头毛驴,丙该怎么办?丙能否取得这头毛驴的所有权?按照我国《物权法》第106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如果丙的行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是能够取得毛驴的所有权的。丙取得了毛驴的所有权,甲的损失又该如何补偿呢?乙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对此,需要我们很好地了解善意取得制度。

相关图谱

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