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34072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适用——《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
作者 陈耀东
作者单位 南开大学法学院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保健
年卷期 2008年08期
年份 2008
分类号 D923
关键词 善意取得制度 物权法 所有权人 无权处分行为 受让人 交易安全 不动产 财产所有权 法律规定 所有人
文摘内容 所谓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人,将财产非法转让给第三人后,如果第三人取得该财产时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则可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例如,甲因要进城打工,将他所有的一条毛驴托付给朋友乙饲养,乙未告知甲就把毛驴擅自卖给了毫不知情的丙,如果甲向丙索要这头毛驴,丙该怎么办?丙能否取得这头毛驴的所有权?按照我国《物权法》第106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如果丙的行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是能够取得毛驴的所有权的。丙取得了毛驴的所有权,甲的损失又该如何补偿呢?乙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对此,需要我们很好地了解善意取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