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52352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荆竹林业法庭审判改革显成效
作者
李志强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1995年10期
年份
1995
分类号
D926
关键词
审判改革
林业法
审判方式改革
合议庭
审判长
开庭审理
审判委员会
经济纠纷案件
当事人
独任审判员
文摘内容
兰山县刑竹林业人民法庭,今手以来头行审判方式改革,1至5月有90%的案件实行直接开庭审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1至5月,审结的各类林业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0%,结案率达100%。该庭的审判方式改革只是初步尝试。改革的重点主要放在立审环节上。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实行公开审理和宣判。具体作法上,采取由“内勤”审查诉状,签具审查意见后,一般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案件等庭长批准立案;山林权属案、民事自诉案和复杂的民事、经济纠纷案,由庭长审核交主管院长批准立案。批准立案后,由庭长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或担任审判人员,负责案件的审理。实行同一案的审判长和主审人(承办人)为一人,全权负责组织、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