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62775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林权法律问题探究
作者
吴勇
母体文献
中国林业
年卷期
2003年10期
年份
2003
分类号
D922.63
关键词
法律问题
林权
所有权
林地使用权
森林资源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
法律性质
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国家所有
文摘内容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发达的林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重要标志。但是,林业生产周期长,森林资源从培育到利用,往往需要几年、十几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因此,科学、高效、稳定的林权法律体系,对于激发人们投身林业建设,促进林业快速发展至关重要。而明确什么是林权,林权有哪些表现形式,林权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国家为林权提供哪些保护,则是科学、高效、稳定的林权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一、林权的法律含义林权是指权利人对森林、林木、林地依法享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条规定:“森林分为以下五类:(一)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