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0385698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单位负责人如何承担会计责任主体的职责
作者 黄峥
作者单位 广东省林业基金管理办公室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2005,(10)
页码 29-30
年份 2005
分类号 F272.91 D922.26
关键词 会计责任主体 单位负责人 《会计法》 职责 单位会计行为 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人员 会计资料 会计工作
文摘内容 在原《会计法》中,将会计责任主体落实在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身上,要求人人负责,其结果往往无人负责.为解决这些问题,新《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特别强调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它将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和假账屡禁不止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