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9369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单位“一把手”负责财务审批弊端多
作者 张金凤
作者单位 江苏省东台市少年宫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2005年03期
年份 2005
分类号 F233
关键词 单位负责人 财务审批 《会计法》 会计资料 会计行为 责任主体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财务管理 经济管理 会计工作
文摘内容 为了规范会计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国于2000年7月1日实施了新的《会计法》。新《会计法》要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出现的问题,单位负责人首先要承担法律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少单位的“一把手”为了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都直接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批。这是对《会计法》的片面理解,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并不是要求单位负责人在会计事务方面事必躬亲,而是要通过制定必要的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实施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