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17094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简论会计职责——对新《会计法》的理解
作者单位 鸡西市煤炭公司 牡丹江职工大学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2000年04期
年份 2000
分类号 F233
关键词 新《会计法》 会计职责 会计人员 会计监督 会计工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委托代理关系 虚假财务报告 会计机构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文摘内容 新《会计法》的第一章第四条明确规定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五条规定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的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会计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这是国际通行的作法 ,是符合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的。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有一部按照市场经济定位的《会计法》 ,要求会计工作通过确认、计量 ,在参与社会产品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过程中 ,为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