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0247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实施林业行政强制执行的四条途径(上)
作者 向延建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1999年03期
年份 1999
分类号 D922.11
关键词 行政强制执行 即时强制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林业行政执法 代履行 林业主管部门 法院强制执行 义务人 间接强制 行政处罚法
文摘内容 在整个行政法律体系中,行政执行一直是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林业行政执行同样如此。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是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必要的行政强制执行手段。但是,从当前的林业行政执法实践来看,林业行政处罚的执行也并非无可作为,根据担国现行有关公共法律法规和林业法律法规,为保障林业行政处罚的切实履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主要有以下四个强制执行途径:一、即时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诺到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情况下,或者是在特定执法环境中,如果不当即采取必要强制措施,可能给国家、集体和公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下,在处罚决定书作出前或者打破正常的强制执行程序而立即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它具有紧迫性、即时性和直接强制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