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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秆被淋由谁担责



编号 zgly0000544100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麦秆被淋由谁担责

学科分类 220.5550;木材加工与人造板工艺学

母体文献 河南科技:乡村版 

年卷期 2007,(8)

页码 38-38

年份 2007 

分类号 TS653.5 

关键词 《合同法》  麦秆  标的物  所有权  买卖合同  当事人  交付  约定 

文摘内容 这是一个买卖合同标的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负担的问题。《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所有权从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草料的所有权并未转移。《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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