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7776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滥伐风景区林木被判刑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2004年02期
年份
2004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风景区
原木材积
滥伐林木罪
南岳林场
立木蓄积
采伐指标
南岳衡山
数额巨大
间伐
检察院
文摘内容
南岳区南岳镇光明村党支部书记陈雄和,在承包南岳林场间伐柳杉的过程中,超指标砍伐立木蓄积近170立方米,超伐数额巨大。近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陈雄和的上诉,维持南岳区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陈雄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的刑事判决。南岳林场位于“五岳独秀”的南岳风景区内。2000年6月,该林场计划对其所属的第七工区部分林班范围内的柳杉进行间伐,经报上级林业部门批准,间伐柳杉原木材积为160立方米。同年8月,林场将间伐任务承包给了陈雄和。双方在协议中约定,陈雄和按批准的指标间伐柳杉原木材积160立方米,以每立方米160元的价格上交林场,采伐费由陈雄和自负,并且在采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