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9006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新屋落成,为何不见户主?
作者 唐仁凡
作者单位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检察院
母体文献 湖南林业
年卷期 1998年01期
年份 1998
分类号 S766
关键词 集体林 采伐证 采伐指标 盗伐林木罪 林业站 交通事故 当事人 森林资源 绥宁县 凭证采伐
文摘内容 农村灾后建房,是一道美妙、充满生机的田园风光。前提是主人去依法营造。若擅自砍伐集体林木,必须受到法律制裁,犯罪数额巨大的当事人还将剥夺几年的人身自由去苦度人生。笔者调查绥宁县近年17O户农民灾后修屋,竟有50人把喜事闹成悲剧,发人深省。请看──镜头一:涂改票证伐林木酿恶果。29岁的翟某有妻一子,凭着勤劳的双手,生活美满。岂料天降一场火灾,剩下一片焦土。这时,党和政府伸出了关怀的双手,养路班挤出房子给他,林业站批给他8立方米杉木、6立方米松木采伐指标。岂料祸不单行。当他准备砍伐林木时,残酷的车祸,又夺去了他5岁儿子的生命,由于处理交通事故延误了采伐时限,指标作废了。他心里又急又乱,不及时向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