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17153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新《会计法》与会计监督体系
作者单位 东北林业大学 哈市房管局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2000年07期
年份 2000
分类号 F231.6
关键词 新《会计法》 会计监督体系 注册会计师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 会计工作 监督检查 会计机构 内部监督 会计资料
文摘内容 会计监督作为会计的一项基本职能,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朱基总理曾指出:要鼓励和支持会计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依法履行职责权限和进行会计监督。新《会计法》的修订,为会计监督开辟了更广阔的领域,也对会计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确立了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一、内部监督体系内部监督也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了保证经济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而制订和实施的政策、程序。新《会计法》提出: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强调了会计分工和内部控制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