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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野生动物肉(尸)的检验



编号 zgly0001251559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上市野生动物肉(尸)的检验

作者 蔺长明  蔡端超  李振举  杨丽霞 

作者单位 河南省偃师市动物检疫站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河南省巩义市畜牧中心  河南省偃师市动物检疫站 471900  471900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2002年07期

年份 2002 

分类号 S851.3 

关键词 野生动物肉  野生动物保护  药物毒杀  肉品卫生检验  河南省  死亡原因  毒物检验  动物检疫站  基本形态  销毁处理 

文摘内容 野生动物与家畜、家禽同样感染人畜共患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因此 ,对投入市场和野味店的野生动物肉 (尸 ) ,在出售和加工前 ,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以保证食用安全。1上市野生动物肉 (尸 )的基本形态上市野生动物肉 (尸 )有两种基本形态 :一种是不加工的带毛皮的尸体 ,多见我国北方冬季 ,常把没剥毛皮的野兔等毛皮价值不高的野兽及野禽尸体 ,直接投入市场 ;另一种是进行剥皮、脱毛、解体后投入市场。检验时应根据情况区别对待。2野生动物肉 (尸 )检验的基本要求2.1野生动物肉体 (尸 )检验与家畜、家禽相同。目前尚无检疫规定和具体要求 ,应暂按现行《肉品卫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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