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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具体职权



编号 zgly0001251407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试谈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具体职权

作者 张长锋 

作者单位 广东省普宁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515300 

母体文献 中国动物检疫 

年卷期 2002年01期

年份 2002 

分类号 S851.33 

关键词 动物防疫工作  监督机构  动物产品  《动物防疫法》  动物疫病  行政管理部门  肉类联合加工厂  检疫证明  动物防疫监督员  监督检查 

文摘内容 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依法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本文就其具体职权概述如下:1 负责对动物疫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并指导乡、民族乡、镇的动物防疫组织做好动物疫病预防工作。2 负责对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预防工作,进行监测、监督。3 接受单位和个人的动物疫情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和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向上一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上报动物疫情。4 为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可以派动物防疫监督员参加当地依法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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