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源: 中文期刊论文

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建议



编号 zgly0000505858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建议

学科分类 220.65;林业经济学

作者 郑康架 

作者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林业局 

母体文献 绿色财会 

年卷期 2007,(5)

页码 51-51

年份 2007 

分类号 F326.2 

关键词 森林植被恢复费  管理工作  征收标准  林业可持续发展  征占用林地  保护森林资源  林地保护  安置补助费 

文摘内容 一、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
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1992年国务院在转发《林业部、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中作出明确规定, 对征占用林地收取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四项费用。《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对征占用林地收取四项费用的实施办法》(闽价[1993]费字78号文)下发, 对征收四项费用收费标准、使用管理办法都作出明确规定。2002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字[2002]73号)更进一步明确了具体征收标准与使用管理、违规处理等办法。

相关图谱

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