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13878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木材的增值税率析疑
作者
易志德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4年10期
年份
1994
分类号
F812
关键词
增值税
木材
森工企业
营业税
实际税率
增值税税率
收入额
增值税发票
市场调节
进项抵扣
文摘内容
木材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其税率是13%,并规定农业生产者在没有固定经营场所销售自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按买价依照10%的扣除率计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条例》上述的规定,经营木材为主的国营森工企业得到了税收政策上一定程度的优惠。然而这种优惠仅仅是表面上的,从实质上讲,森工企业的税负不但较税制改革前没有减少,而且加重了。要说明这个问题,只要剖析一下增值税的实际税率就可以。首完,我们可以看看下表的有关数字。表中各数字计算说明: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门)经营单位在不考虑其他成本支出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