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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的增值税率析疑



编号 zgly0001138786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木材的增值税率析疑

作者 易志德 

母体文献 林业财务与会计 

年卷期 1994年10期

年份 1994 

分类号 F812 

关键词 增值税  木材  森工企业  营业税  实际税率  增值税税率  收入额  增值税发票  市场调节  进项抵扣 

文摘内容 木材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其税率是13%,并规定农业生产者在没有固定经营场所销售自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按买价依照10%的扣除率计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条例》上述的规定,经营木材为主的国营森工企业得到了税收政策上一定程度的优惠。然而这种优惠仅仅是表面上的,从实质上讲,森工企业的税负不但较税制改革前没有减少,而且加重了。要说明这个问题,只要剖析一下增值税的实际税率就可以。首完,我们可以看看下表的有关数字。表中各数字计算说明: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门)经营单位在不考虑其他成本支出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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