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260530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申请办证了为何还构成犯罪
母体文献
广西林业
年卷期
2003年06期
年份
2003
分类号
D920.5
关键词
林木采伐许可证
滥伐林木罪
取得许可证
县级林业
森林经营管理
被告人
盗伐林木罪
《森林法》
灌阳县
林业部门
文摘内容
2001年上半年谌某、文某在灌阳县水车乡一自然村以3500元购买活立木杉树一批,购买后由林业部门进行了采伐设计,但由于其他原因,直到今年4月份才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在还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谌某、文某认为砍伐的这批林木已由林业部门进行了砍伐设计,并提出了砍伐申请,尽管采伐证没拿到手,但那是迟早的事,问题不是很大。于是,谌某、文某组织人员上山砍伐林木767株,折合立木蓄积54.15立方米。后经群众举报,谌某、文某被灌阳县森林公安人员抓获。该案提起公诉后经法院开庭审理。目前,被告人谌某、文某被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7000元。《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