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林业局在加强林地管理工作中,采取多项措施严守林地红线,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安全。
为加大监管力度,山亭区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意见》,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山亭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重点林区、保护区、森林公园及生态薄弱区主要路口设立固定宣传标语和悬挂警示牌及悬挂横幅,营造保护林地的浓厚氛围。
为保护好林地,山亭区严格控制城乡建设和经营性项目开发使用林地,严格省、市待批项目占用林地初核把关和申报,限制工矿企业开发占用林地。山亭区还开展征占用林地监督巡查,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申报、审批手续,确保林地面积总量稳定。
山亭区不断加大林业执法力度,遏制违法行为。通过开展“保护青山”专项行动,山亭区林业局与公安、国土、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查处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采石采矿、项目建设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目前,全区查处各类案件100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
为实现重点林区监管全覆盖,2016年,山亭区投资170万元,在3个重点国有林场的防火通道关键部位建设集护林房、瞭望台、检查站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森林资源管护站。
陈利敏 齐鲁网 20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