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教育评估规范》(LY/T 3419-2024)林草行业标准经国家林草局批准发布,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目前我国自然教育评估领域的第一个行业标准。
标准结合现阶段自然教育行业发展特点,提出了开展自然教育评估的原则,界定了评估对象与评估主体,规定了自然教育评估内容、程序和方法的实施要求。标准适用于依托自然保护地、重点国有林区、集体林区、国有林场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等自然资源机构开展的自然教育服务评估,填补了我国自然教育评估体系的空白。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解决当前快速发展的自然教育行业中从业机构良莠不齐、课程体系不规范、管理体系不完善、专业化水平低等一系列问题,对促进自然教育机构提升自然教育服务能力、引导自然教育行业规范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自然教育评估规范》编制工作于2022年启动,由中国林学会、北京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贵州省林业对外合作与产业发展中心、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中林政研(北京)科技中心等单位20名专家学者组成起草组。经广泛收集国内外相关资料,调研自然教育服务开展情况,征求国家林草局相关司局、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从事自然教育实践工作的自然教育机构等单位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历时两年编制完成。(果叮咚)
中国绿色时报 202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