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提出“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科学论断,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一脉相承。长期以来,福建省林业局牢记嘱托,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部署要求,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持续深化集体林改,特别是近年来以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改先行区为契机,在20个县(市、区)创新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试点,不断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得到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的充分肯定。
“三多”改革的主要考量
“多方得益”,即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赋能收益权,保障林农得益、经营得利、集体得财、社会得绿;“多式联营”,即联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立体精致经营、主体复合经营、三产链接经营,推动森林全周期经营和产业全链条发展;“多重服务”,即优化生产技术、经营管理、金融保险、林业碳汇、设施设备等服务,提升林业治理能力。开展“三多”改革试点,主要基于四方面考虑。
持续回答林改“四问”。习近平总书记当年提出,林改要着力解决“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等难题。这4个问题问到了林改的紧要处、关键点。新形势下,“三多”改革针对“山要怎么分”,要求深化“三权分置”改革,推动权利明晰、权能激活、权益实现;针对“树要怎么砍”,要求放宽采伐限制,放活经营空间;针对“钱从哪里来”,要求加强金融保险等服务,鼓励探索林票改革,健全林业碳汇交易机制,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针对“单家独户怎么办”,要求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联动发展4种经营。
自觉运用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三多”改革中,“多方得益”聚焦完善生产关系,侧重于“权”的明晰和“益”的实现;“多式联营”聚焦发展生产力,侧重于“业”的发展和“效”的提升;“多重服务”聚焦发挥上层建筑作用,履行政府部门职能,服务经济基础。通过林业产权制度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变革、服务保障体系升级等“组合拳”,努力在林业领域贯通生产关系、生产力、上层建筑,贯通政府、市场、主体,贯通改革、发展、民生。
系统集成改革举措。当前,林改与其他改革一样,已由单兵突进、破冰突围向系统集成、全面深化转变,亟需更具系统性、针对性、创造性的破题思路。新时期深化林改,不仅要有政府部门的组织推动,还要激发林农、集体、林企的积极性,其前提就是“多方得益”;不仅要有权属的确认、权利的分配,还要有实体的支撑、利润的生成,其路径就是“多式联营”;不仅要促进前端投入的加大,还要促进后端收入的增加,其关键就是政府部门要打通中间环节,提供“多重服务”。“三多”改革以集成化、开放性、滚动式的任务清单,由易到难推进,以点带面推广。
努力实现为民造福。20多年前,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深入林区调研时强调,“林改的方向是对的,关键是要脚踏实地向前推进,让老百姓真正受益。”“三多”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促进“林农和场区富”为价值归宿,把保障林农权益作为贯穿改革全过程的主线,努力实现分利、创利、保利相互衔接,做到“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确保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多”改革的实践成效
着眼“活”,林权管理有新做法。着力在推进“三权分置”、优化林权管理、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上先行,进一步深化确权赋能。一是明晰所有权。坚持农村林地集体所有制不变,完善林权登记和纠纷调处机制。二是稳定承包权。开展集体林地延包试点,承包期届满时坚持延包原则,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林地继续保持稳定。三是放活经营权。福建省林业局会同省级自然资源部门、金融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规范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促进林权价值增值的通知》,从省级层面开展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促进林下空间流转,赋予融资等权能。四是落实处置权。推动成立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搭建全省“一网全交”生态产品交易系统,优化林权、林产品流转交易服务,累计交易额突破37亿元。五是赋能收益权。福建省林业局会同省级金融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林票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从省级层面探索完善林票运行机制,盘活森林资源价值。目前,全省5个地市、34个县(市、区)已开展林票改革,制发金额近11亿元。
着眼“联”,森林经营有新亮点。着力在推进规模化股份制经营、森林可持续经营、发展绿色产业上先行,充分发挥森林“四库”功能。适度规模经营方面,开展优质主体评选,加强培育情况监测,累计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超万家。立体精致经营方面,实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重大项目,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主体复合经营方面,积极发展场外合作造林、委托管理等模式,拓展了合作发展路径。三产链接经营方面,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统筹推进林木生物质利用、林下经济发展、生态文旅融合、林业碳汇开发等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打通一产种植、二产加工、三产融合等全链条发展路径,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8121亿元,同比增长6.1%。
着眼“优”,管理服务有新提升。着力在创新采伐制度、推进林业金融创新、拓展林业碳汇、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上先行,持续打通营林兴业的堵点、痛点。一是创新经营管理服务。大力开展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改革,全省取消主伐年龄限制,由林权所有者自主确定采伐类型,赋予林权所有者更多的采伐自主权。二是开展生产技术服务。深入开展“林农点单、专家送餐”科技服务活动,积极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伐区调查设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三是优化金融保险服务。大力推广“闽林通”系列普惠金融产品,为林业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2024年全省新增发放“闽林通”贷款59.4亿元、累计240.7亿元。四是拓展林业碳汇服务。扎实推进龙岩、南平、三明3个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推广应用“林业碳汇+会议中和”“林业碳汇+乡村振兴”等模式,福建林业碳汇累计交易量、交易额持续居全国前列。五是加强设施设备服务。建设森林防火应急道路、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等项目。实现林业无人机应用全省覆盖,建立起天空地一体化管护体系。将破竹机等竹林机械列入省级财政农机补贴。共有237个林业站被授予“全国标准化林业工作站”称号。
“三多”改革的推进展望
改革永无止境。福建将以“三多”改革试点为抓手,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大改革,做到“小切口”、大突破,不断厚植“两山”优势,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国深化林改破局探路、勇当先锋。
突出权能激活,着力促进“多方得益”。认真抓好《关于做好林票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落实,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林农变股东,促进资源增长、林权增益、林农增收。一方面,在“规范制发”上下功夫,推进标准化发行、市场化流通、证券化增值,进一步激活经营权流转和融资担保权能,打造全省统一的“福林票”。另一方面,在“规避风险”上下功夫,推动林票质押、交易流转等信息及时共享,并对林票对应的森林资源进行叠加保险,为林票质押贷款提供收储担保服务,确保风险有效防控。同时,扎实推进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延包试点工作,探索开展集体林地承包权退出试点,加快推进林下经济确权赋能,规范开展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工作。
突出产品研发,着力推进“多式联营”。低附加值的林产品产业链条短、技术含量低、利润空间小、发展出路窄。我们将通过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安排,形成鲜明的导向,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品牌创建、标准创设,积极开发高附加值林产品,形成门类齐全、品种多样的餐桌副食品、药食同源品、休闲即食品、工艺美术品、文创把玩品、美容护肤品、家居生活品、环境美化品、以竹代塑品等“福林九品”。同时,持续培育和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打造一批林场+村集体、林农、企业、合作社等主体复合经营模式,推动主体多元化、经营专业化、服务数字化,不断拓宽森林资源经营发展的路径。
突出平台搭建,着力优化“多重服务”。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一体发力,持续提升林业部门服务效能,着力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采伐审批的放宽和便捷、社会资本的培育和引进、林业碳汇的开发和研究、设施设备的应用和改进,构建林业现代化治理的支撑体系。特别是针对银企信息不畅、权益流转不顺、农企合作不够、科技赋能不足、产品营销不力、投资意愿不强等问题,深入开展政银企保对接、权益流转、林场林企林农联结、产学研用融合、产品推介、投资促进6个服务平台及其数字化系统建设,努力搭建线上线下结合、实时泛在长效的对接服务平台,推进政府“搭台”、主体“唱戏”,争取“好戏连台”。(王智桢)
中国绿色时报 2024-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