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开展林改工作之后,藤县林业焕发了前所未有的活力,林下经济得到蓬勃发展,林农收益大幅增长。目前,藤县摸索出林下养鸡、林下培育野生菌和种植食用菌、林下养蜂、林下种植中草药等多种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初步统计,藤县林下经济2010年产值预计达5.6亿元,约占农业总产值的20.2%,林农人均纯收入也由林改前的3385元提高到4065元。笔者认为,藤县的林权改革的成效给了我们三方面的启示。
政府做好服务,是农民致富先决条件。藤县林改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较好的成效,关键在于做好服务。政府把“全身心、全过程、全方位为林农服务”作为林改工作的指导方针,加强林改服务力量、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从领导干部至普通工作人员,均全力以赴、认真细致做好确权到户服务工作。此外,藤县还依靠民间力量,调解山林纠纷,引导群众和谐林改,不仅提高了效率,而且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林改只是手段,实现多赢才是目标。藤县通过实施林下养殖业发展规划促进林业科学发展,通过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养殖效益等措施,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从单一林业向立体林业跨越、从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转变,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和林地生产力,确保了农村生产力得到发展并实现“国家得绿、农民得利”的最终目标。
促进林权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如果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只是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那么,配套改革则是主体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在林改过程中,藤县先行开展集体林权配套改革试点,通过加大公共财政扶持、改革林木采伐管理、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森林保险等方式规范林权交易,从而促进林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这对于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意义重大。
藤县实施林改后,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热情空前高涨,目前全县办起三黄鸡养殖小区36个,还发展了肉牛、蜜蜂等养殖业,以及中草药和食用菌等种植业。2009年,全县林下经济产值达4.07亿元,2010年预计达5.6亿元,农民尝到了发展林下经济的甜头。图为塘步镇农民莫祖文的家人在种养场为鸡投食。(许景才/摄)
郑彬昌 梧州日报 20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