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采伐作业单位在清理采伐作业现场时,对迹地内幼苗、幼树的保护没能引起足够重视。在清理伐区剩余物、藤条灌木的同时,将迹地内部分生长良好的幼苗、幼树一起清理掉。严重影响了对后备森林资源的培育。经调查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调查设计中,择伐调查设计没有幼苗、幼树这个调查项目,更谈不上保留问题。经营轮伐和更新择伐资料中虽有伐前幼树株数,但数字的准确度较低,并没明确伐后保留幼树株数,可操作性不强。
2、多数小班清理作业中有30%~50%的幼苗、幼树被清理掉,个别小班被清理掉的幼苗、幼树多达80%。我办2004年10月18日,在三岔子林场相同林分的抚育生长伐157、158林班进行了样地调查,样地面积为0.06公顷,未作业的三块样地中幼苗幼树为174株(967株/公顷)而作业后的三块样地中幼树幼苗仅为19株(106株/公顷)。按此推算,一年被作业人员清理掉的幼树幼苗多达几百万,令人触目惊心。并且保留下来的多数是针叶树种,针叶树种容易不适应伐后环境而枯死。
3、伐区作业后作业质量验收时,对幼苗、幼树保留没有列为检查的重要内容。缺乏对作业者的制约的相关制度,好的不奖,坏的不罚,也是作业者没引起重视的主要原因。
就三岔子林业局而言,近几年择伐、更新择伐迹地已不搞人工更新,完全依靠天然更新来恢复后备森林资源,保护好迹地内的幼苗、幼树已是十分重要,刻不容缓的事情。所以有关管理部门应尽快制定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幼苗、幼树的保护,并作为伐区作业质量检查的重要内容,已利于后备森林资源的培育。
吉林省林业厅驻三岔子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 2005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