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度立法计划》确认,《云南省湿地管理条例》将在今年提请审议。
此次通过的立法计划,包括拟提请审议和抓紧调研争取提请审议的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40件、拟将提请审议批准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单行条例16件、拟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昆明市的地方性法规10件。在上述66件拟立法项目中,涉及林业工作内容的共计22件,占33.4%。其中,以林业为主体的有《云南省湿地管理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修订)》、《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修订)》、《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古茶树保护条例》、《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修订)》、《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普达措国家公园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漾濞核桃产业发展条例》、《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修订)》等共9件;林业工作成为重要内容的诸如江河湖泊保护、气象灾害防御、风景名胜区管理、生物产业发展、节约能源等共13件。
中国绿色时报 201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