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zgly0001311000
文献类型 期刊论文
文献题名 浅谈当前农药管理法规存在的不足及对策
作者单位 湖北省襄樊市植物保护站 湖北省襄樊市植物保护站 襄樊441021 襄樊441021
母体文献 湖北植保
年卷期 2006年02期
年份 2006
分类号 D922.4
关键词 农药产品 管理条例 主体资格 管理法规 农药管理 农药标签 处罚力度 撤销登记 经营单位 行政主管部门
文摘内容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使原有种植模式、病虫害种类等发生变化,农药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的作用日显突出。加入WTO后,我国对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药管理工作任务也越来越艰巨。《农药管理条例》自1997年5月8日发布以来,虽然经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修订并实行,但是在实践中还是显示出了它不完善的地方。随着社会发展,笔者通过七年的农药管理工作实践发现现行《农药管理条例》等法规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仅供参考。1《农药管理条例》等法规不足之处1.1农药经营的主体资格规定不符合农药经营现状《农药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下列单位可以经营农药:一供销合作社的农业